赌博被捉后判决通常根据哪几个方面判决?会判什么?

赌博被捉后判决通常根据哪几个方面判决?会判什么?

  赌博被捉后,不是组织者或以赌博为业的,一般给予行政处罚赌钱游戏,进行治安拘留并行罚款。

血流麻将的庄家有14张牌,可以率先出牌,其余玩家每人13张牌,在游戏的过程中,玩家可以碰、可以杠,但就是不能吃,碰过和杠过的牌都要亮明在桌面。玩家如果在其他玩家打牌的时候引杠,然后再杠上花,算作自摸。在血流麻将中,点炮者输点与其他玩家无关,如果一炮点了两家以上,点炮者还输了,那么点炮者成为下一局游戏的庄家。血流麻将的最后四张牌,如果能胡自动算胡。

在血流麻将中,一旦你成为了那个放炮者,那你亏得可就大了,因此在对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,不要成为那个放炮者。作为上家,也一定要盯紧了自己的下家,以防一时不备打出什么白白给别人让利的的牌。不管是什么牌型,3和7都是非常重要的牌,不要随意的打出,258在打牌的时候也要慎重。

如果是组织者或以赌博为业,构成刑事责任。

一、概念 赌博罪(刑法第303条),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。

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。

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,影响生产、工作和生活,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,对社会危害很大,应予严厉打击。

 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。

所谓聚众赌博,是指组织、招引多人进行赌博,本人从中抽头渔利。

这种人俗称"赌头",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。

所谓开设赌场,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,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,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。

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: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,以收取场地、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;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,如设置游戏机、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。

只有"开设赌场"的人,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,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。

所谓以赌博为业,是指嗜赌成性,一贯赌博,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,这种人俗称"赌棍",只要具备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,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

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并且以营利为目的。

即行为人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,是为了获取钱财,而不是为了消遣、娱乐。

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,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,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,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。

 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,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日的,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、以赌博为业的行为。

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,但输赢不大,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;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、赌具,本人未从中渔利的,都不能认定赌博罪。

其中情节严重的,可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其主要特征在于"骗",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,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。

赌博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,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,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,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,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
按有关司法解释,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,属赌博行为,构成犯罪的,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。

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,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,拒绝退还的,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。

但是对以赌博为名,行诈骗之实,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,或者采用黑话、暗语为号,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,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。

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,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,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,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,应以诈骗罪论处。

  一般而言,两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,区别十分明显,不易混淆,但对抢赌场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应视具体情况,区别对待,一种是没有参加赌博的人抢赌场,另一种是参加赌博的人,因输了钱而不甘心而抢了赢钱的人。

前一种情况,不管行为人是否冒充民兵或公安人员,只要抢了赌场且采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进行就应定为抢劫罪;如果没有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进行、数额较大的,可认定为抢夺罪;如果数额较小,则属于一般抢夺违法行为,而不能一概地定为抢劫罪,对于后一种情况也应区分对待,对参赌的人没有采取暴力、胁迫手段抢劫赌资的,因为是发生在抢赌场的当时,可以认为是赌博行为的继续,是赌博罪行的表现,仍应定为赌博罪。

但是如果参赌之人采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赌资的,应定为抢劫罪,与赌博罪实行并罚。

 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 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》 (1995.11.6 法复〔1995〕8号)

 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,属赌博行为,构成犯罪 的,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。

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,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,拒绝退还的,应以赌博罪从重处 罚;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,应以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,依法实行数罪并罚。

  本回答由科学教育分类达人 陈宇翔推荐已赞过已踩过收起法学院法老周捷推荐于2018-02-13赌钱游戏